《中国健康素养66条》—第五十一条 主动接受婚前和孕前保健孕期应至少接受五次产前
作者:佚名 来源: 日期:2023-3-18 10:15:44 人气:
原标题:《中国健康素养66条》—第五十一条 主动接受婚前和孕前保健,孕期应至少接受五次产前检查并住院分娩。
此次疫情给我们敲响了生命健康的警钟,人们的生命健康问题备受关注,那么为了拥有更加健康的体魄,我们需要掌握哪些健康素养知识呢?
上期我们介绍了《中国健康素养66条》第五十条,我们将每周更新一条,下面请我们一起学习《中国健康素养66条》——“基本知识和”篇第五十一条!
孕期要定期产检,至少应进行五次产前检查(孕早期一次,孕中期两次,孕晚期两次),有异常情况者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定期产前检查能够动态监测胎儿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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