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为加强处方管理 药店建慢性病人用药档案
作者:小编 来源: 日期:2017-8-28 13:06:25 人气:
慢性病患者每次去药店买药都要带上处方,为方便购买药品,严格加强处方的管理,药店可结合慢性病人用药史,建立慢性病处方药用药档案。
近日,西安市食药监局、西安市卫计委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监督管理的通知,病人在药店连续购处方药超过3个月,或药品发生变化时,需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重新开具处方。
各级食品药监部门应严格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规范陈列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必须分柜摆放,警示语明显、正确;凭医师开具的处方销售调剂、使用处方药;营业时间内确保驻店药师在职在岗,并且做好处方药的审核、调配、核对及登记工作,同时做好处方留存;驻店药师临时不在岗应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并摆放提示牌;处方药开架销售。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严格加强处方的管理,监督各级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除品、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不得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就诊病人索要处方时应予以开具。
各药品零售企业可结合慢性病人用药史,建立慢性病处方药用药档案。按照一人一档原则,将病人的慢性病诊断病例、用药处方及个人基础信息登记造册,慢性病患者购买药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处方载明的用量。(来源: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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